招标文件
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八日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
一、投标须知
项号 | 内容提要 |
1 | 项目名称:南通第六人民医院陪护椅、床垫采购 |
2 | 项目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
3 | 合同名称: 南通第六人民医院陪护椅、床垫采购合同 |
4 | 投标有效期: 30 天 |
5 | 投标保证金额为: 5000元 |
6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总务科 |
7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6年 02月 26日14:00 前 |
8 | 开标时间:2016年 02月 26日14:00 |
9 | 开标地点: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行政楼3楼会议室 |
10 | 联系电话::80886606 13921679790 |
11 | 联系人: 魏跃和 |
12 | 地点: 南通市港闸区永和路500号 |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为具有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注册资金的独立法人资质的实体;
2、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并有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3、投标人至少提供3例2013年以来的业绩实例证明材料,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
4、201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在南通或邻近周边设有长期稳定可靠的售后服务机构。
三、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使货物达到正常使用所需的所有有形物品、资料、技术、服务等内容的全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制作、仓储、运输、装卸、安装、保险、税费、管理、保修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4 万元。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必须按要求将投标保证金带至开标现场。
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无息退还。
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所供货物验收合格后一月内无息退还。
4、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五、货物需求及主要技术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规格 | 基本配置要求 | 参考图片 |
---|---|---|---|---|---|
1 | 床垫 | 84 |
长宽按通用标准,制作前现场测量 |
用材说明:尺寸与医院现有病床配套;符合多体位病床功能要求;外套为防水布料(颜色待定),具防滑、透气功能,为便于清洗,带有拉链; 内容物为2公分纯天然椰丝加4公分优质高密度海棉(即床 垫厚度6公分)。 |
|
2 | 多功能陪护椅 | 42 |
620*720*940 展开:620*1920 |
1、扶手为Φ38*1.8钢管及25*40*1.2方管制作,经二度磷化后喷塑。 2、框架为Φ25*1.2钢管制作,经二度磷化后喷塑。 3、椅面为9mm 厚多层板和4cm高密度海绵组成,枕头为8cm海绵,上覆优质PVC软皮。 4、拉开可作为单人床使用。 5、配小挂锁,同用钥匙。 6、颜色为蓝色,需招标方确认。 |
注:开标现场投标单位需尽量提供与招标文件中所涉及产品相符合的产品实样,必须按基本配置要求报价。中标单位的产品实样将由采购单位封存;招标人有权对所需货物数量进行调增调减。各投标单位产品实样规格与招标文件可略有不同。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最低为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如货物发生故障,投标人应在接到使用方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予以响应,24小时内到场,及时处理解决。
3、质保期内,投标人应无偿承担故障维修、更换零配件的义务。质保期满后,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货物负责终身维护,以优于市场的价格收取零部件费和人工费。
七、投标文件
要求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投标时带原件备查)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6、业绩实例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文件的格式
1、投标书应全部采用A4 纸,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2、凡有增加和修正之处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九、投标书的提交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出现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其中商务标需单独密封在一个小包封内),包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及地址,并在包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限前将投标文件及样品送达指定地点,由招标人签收。
十、无效投标文件的界定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招标评标:
1、未在投标截止期前提交投标文件及样品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盖章;
3、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签字或盖章;
4、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潦草、无法辨认。
十一、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1、技术标开标——技术标的评标——商务标开标——商务标的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2、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3、如出现相同最高分,按投标报价低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
4、评分标准
4.1资格审查
评委首先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技术标文件中必须有如下资料,若没有将按废标处理
技术标文件中必须有的资料:
4.1.1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
4.1.2税务登记证(副本)
4.1.3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参加投标则无需此项内容);
4.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1.5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并有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4.1.6 业绩证明材料
4.1.7 承诺
注:以上材料可以提交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4.2技术评分(30分)
技术分的评分标准
序号 | 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质量性能 |
根据提供实物样品的款式、工艺质量、功能等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最好的得10分;较好的得6-7分;一般的得3-4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
10分 |
2 | 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 |
投标产品免费质量保证期2年的得基本分2分;质量保证期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2分;免费质量保证期不足2年的不得分。 根据售后服务机构情况及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较好的得2分;综合评定一般的得1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优惠条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综合评定,酌情给分,综合评定较好的得2分;综合评定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8分 |
3 | 业绩、品牌信誉及影响 |
根据投标单位业绩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业绩优秀的得3分,良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 根据投标产品品牌、质量、信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品牌、信誉及影响好的得3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 |
6分 |
4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根据投标人资信、获奖、认证、企业规模、生产加工设备、经营状况等进行综合评定,综合实力强的得6分,较强的得3-4分,一般的得1-2分。 | 6分 |
合计 | 30分 |
4.3商务标的评分标准(70分)
以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为满分70分;其他报价的价格分按公式:最低价/其他报价×70
有效报价是指低于招标控制价(不含)的投标报价。
本评标办法由招标人制定,解释权属招标人。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1、中标单位在接到通知后2天内招标单位签订购销合同。
2、中标单位所提供的货物在安装和使用中如有与投标文件不符的,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退货,没收保证金,列为黑名单,并要求供货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3、投标人对本招标书所有条款有疑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前2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并以招标解释为准。
4、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致: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
1、投标货物的总投标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2、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3、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5、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有的话)和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除我方已提出的商务和技术偏离外,我方完全认同、接受招标文件的内容。
6、我方愿意将人民币为 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投标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同志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职务: )。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
被授权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
兹授权 为我的代理人,全权办理下列事宜:
1、参加 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2、与 签订 合同(协议书);
3、办理与上述活动有关的其它事宜;
4、被授权人无转授权。
委托期限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四、开标一览表
投标方名称: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投标综合单价 | 合价 | 备注 | |
1 | 陪护椅 | 42 | ||||
2 | 床 垫 | 84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大写: (¥: ) | |||||
标书份数 | 正本:1份 副本:1份 | |||||
其它 | ||||||
投标人(公章):
投标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以上货物分别分项报价,所报综合单价包含货物原价、运输、上下车搬运、保险、税金、管理、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等全部费用。
五、备品备件表
序号 | 备品备件名称 | 单位 | 单价 | 原产地及制造厂名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投标人(公章):
投标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单位必须对所投标货物提供备品备件清单及单价。
六、技术性能、参数的描述
一、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条款逐条做出响应。
二、投标人应对投标设备做出详细技术说明,主要包括:
1. 投标人对投标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特点的详细描述;
2. 投标设备主要部件的材质、规格、产地的说明;
3. 有关图纸、资料。
注: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内容、要求自行编制。
七、综合说明
1.投标设备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期限
2.交货进度及保证
3.技术资料的提供范围
4.关于安装及验收的说明
5.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内容
6.运输方式
7.要求买方提供的配合
注: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内容、要求自行编制。
第三部分 合 同
采购人: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 (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 (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安装及验收合格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陪护椅采购或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六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标文件所规定技术要求,与投标时所提供样品相同。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与样品不一致的,甲方有权拒收,并给甲方货物5%的经济赔偿。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验收不合格,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6、货物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用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七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如所供货物发生故障,投标人应在接到使用方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予以响应,24小时内到场,及时处理解决。
3、质保期内,投标人应无偿承担故障维修、更换零配件的义务。质保期满后,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货物负责终身维护,以优于市场的价格收取零部件费和人工费。
第八条 货款支付
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额的50%,六个月内付总额的40%, 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月内付总额的10%。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4、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在承担上述3-6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⑴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⑵向南通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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